老板跑路被判无期徒刑!轰动304白钢管材行业的“玖欣事件”有结果了!
4月2日佛山市场讯,各位是否还记得2015年10月中旬轰动佛山304白钢管市场的“玖欣跑路”事件不?老板失联,几百名工人的60多万元工资被拖欠,众多供应商近6000万元的货款也追讨无门。
被告人潘XX,男,1958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佛山市玖欣不锈钢型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地浙江省文成县大X镇王XXXXX。因本案于2017年8月23日被羁押,同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
辩护人宋#斌,广东南方福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佛检刑诉【2018】86 号起诉指控被告人潘XX犯合同诈骗罪,于2018年7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潘XX、证人薛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公诉机关需要补充侦查而延期审理,后恢复审理。因案情重大负杂,经广东省高级人法院批准依法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佛山市玖欣不锈钢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欣公司”)于2004年成立,被告人潘XX任法定代表人,与其弟股东潘XY(在逃)共同经营管理该公司。
潘XX作为玖欣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单位所犯罪行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指控的数额有误,予以纠正。对于本案合同诈骗的犯罪所得,应当继续予以追缴并按照比例发还各被害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四)项、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四条的判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潘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继续追缴本案合同诈骗犯罪所得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
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涉案金额接近7000万,从他跑路、被抓、收押到判决下来,历时三年五个多月。收到判决书的今天,我很激动,总算给了被伤害的我们一个交待。把这事情说出来,也释怀了,钱能不能拿得回已经不是最重要,我更希望通过这件事告诫更多的朋友:不要做老赖,法律不会姑息违法犯罪行为,无论你跑到天涯海角,都会把你抓回来……”,一个受害者的陈述。tag:白钢管 白钢板 白钢棒 304白钢管 201白钢管 http://www.88bx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