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由省国资委召开的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三年目标的视频会议上,省国资委对过去两年的省属企业法制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了下步工作任务。作为省属最大的国有企业,本钢集团设立了分会场,本钢集团总法律顾问董事、总经理助理唐朝盛、集团法律事务部全体人员及重要子公司领导参加了视频会议。
2011年6月,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省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三年目标,即以建立健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到2014年,在省属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经过两年来的努力,省属企业法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这次省属企业落实三年目标工作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的重要会议。会议结合省国资委2011年提出的省属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通报了考核情况,尤其对过去两年的省属企业法制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会上,本钢集团等6家企业被评定为优秀等级企业。
为落实好会议精神,本钢集团总法律顾问董事对今明两年工作提出新要求。一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认真把握三年目标,积极落实三年目标,在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流程和基本业务保障,对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严格把关,力争把关率达到100%;三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检验标准,坚决杜绝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解决好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四是抓好法律人员资格考试及培训工作,做好法律专业人员培养工作。
按照明确的工作方向,目前,本钢集团已经制订了具体工作计划,针对薄弱环节,逐项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制订了工作进度时间表,确保三年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